第四百四十一章 喜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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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场里,灯光亮如白昼。
霍弋推开旋转门踏进去后,大腹便便又带着和蔼可亲的笑容的经理立刻迎了上来,满眼欣喜,“霍总,我就知道您会来。”
这个商场,就是当年霍弋带秦故买兔子灯的商场。
这个经理,也是那年招待他们的经理。
话说胖经理刚才招待上官意绵的时候,心都快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了。
又惊又喜,差点对顾客说错话。
他问上官意绵怎么是一个人来的,结果被跟在她身后的两位女子怒斥眼睛长哪儿去那,她们不是人吗?
经理又笑着解释说怎么霍先生没来,结果就被上官意绵的眼神给刀住了。
没等她多问,经理便摆手表示可能是自己记错了,认错人了,上官意绵才放过他。
经理望着三人远去的背影,吓得背脊都冒冷汗了。
心里却嘀咕,上次那大半夜霍总带的就是这位姑娘来的呀,怎么这姑娘还不让人说了,难道是两人掰了?
结果没一会儿,他就看到霍弋推门进来了。
“她在哪儿?”
霍弋问。
“二楼灯饰礼品区呢,霍总,这么多年过去了,那姑娘还是对兔子灯情有独钟呢。”看一楼的监控,上官意绵在兔子灯前面站了许久。
“关掉监控。”
霍弋吩咐了一句后,直接踏上了扶梯,他走得那般心急,甚至不等扶梯自己上行,三两步就踏了上去。
二楼的灯饰礼品区。
霍弋很轻易的就找到了那抹熟悉入骨的身影。
她穿着颜色粉/嫩的米黄色荷叶滚边上睡裙,外面批了一件兔子毛边儿的白色披风,长裹着高挑的身躯,只露了一小节皓白骨感的脚踝在外面。
她下面穿着一双皮毛一体的踩跟拖鞋,也是白色的。
霍弋发现,现在的秦故在外偏爱性感御姐风的妆容与穿着,在内,则是更喜欢舒适居家风的打扮。
这次她的披风戴帽子,帽子顶上还有两个长长耷拉着的兔子耳朵,做得很逼真很精致,别提多可爱了。
霍弋看到这一抹身影后,急躁的心像是被熨斗给熨平了一般,他放慢了脚步,悄无声息的靠近,站在正低头专注选着兔子灯的女人身后,喉结滚动几下才幽然开口,“左边这个你会更喜欢。”
“啊!”
上官意绵正在认真思考,冷不丁听到一道男声,吓得飞快收回了正要选灯的手,愤然一回头就看到了霍弋那张脸。
心里冒出一股嗔怪。
“你还真是阴魂不散!”上官意绵抿唇不悦。
“阴魂不散?怎么,在家看我了?”霍弋轻笑,垫脚从最上面那层拿起一个兔子灯,“比起你左手边那个,我觉得你会更喜欢这个。”
这是当年秦故的兔子灯。
霍弋找人再批发生产了,一模一样,连用的材质都一样。
上官意绵盯着霍弋瓷白手指间捏着的兔子灯,很普通很老式的模样,但是她心里却说不出来的喜欢跟亲近。
她抬眸深深的看了霍弋一眼。
“喜欢就拿着。”
“我才不要你手上那个。”上官意绵注意到架子顶上还有这样子的,她垫脚伸手努力的朝上面够着,结果差点跳起来也没够到,反而脚下一崴,身子往边上偏了一下。
“啊!”就在上官意绵以为自己要倒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的时候,身子却跌入了一个温暖宽厚的怀抱里,好闻的沉香味立刻裹满了她的呼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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