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3章 暂时是个达沓人

    不能硬碰硬。

    部下退出大帐,贾若的参军见状已经得知他心中所想,示意一下便道:“大将军的顾虑合情合理,此时若硬撑一个荒地,反而有更大的危机。”

    “话是如此,可将士们的尸首不能收回还乡,实在是有愧于他们为大皋朝冲锋陷阵立下的汗马功劳。”贾若摇头叹息,“锦书还那么年轻……唉。”

    “大将军,要将云少将军阵亡一事发回京中吗?”参军询问他的意见。

    贾若犹豫了。

    云锦书的地位在京中格外敏感,贾若不是没有怀疑过有人要故意害他,其实在军中早有苗头,但是一直抓不到狐狸尾巴。为此,贾若有和云锦书提出过,让他仔细警惕,可终究还是出了意外。

    若此事是战场上的正常伤亡倒还算是云锦书为国捐躯死得光荣,可是若是有人故意将他谋害在战场上,自己身为主将,又身负皇上提点照顾云锦书的责任,却导致了这样的结果,贾若实在是愧疚难堪。

    “问问京中的情况。”贾若说,“把信,千万要交到小姐手中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参谋立即为他铺纸研墨。

    贾若提笔,在纸上写下:“吾妹芜优。”

    贾家在京中依然位高权重,贾氏将军府与萧家几乎平分秋色,然而毕竟那是龙潭虎穴之地,贾若儿时也是京中公子,深知其中险恶。

    他的妹妹贾芜优,曾为选太子妃入宫见过初永望,那时候贾若就担心过,贾芜优的性子应该是不能屈就于人的,她若冒犯了太子,恐怕会落得不好收拾的结果。

    于是当年贾若力劝家人,千万要准备好将贾芜优渡到边塞来,虽然日子苦一点,但至少边关有他镇守,又远离朝堂斗争,还算单纯平静。

    不过那时候太子选妃一事结束后,贾若得到妹妹的亲笔信,却发现她高兴地不得了,仿佛去宫里溜了一圈,还跟太子拜了个把子似的。

    但是太子妃自然是没有选上,而初永望后来却常给她去信,了解边关和贾家军的事情,鼓励贾芜优继续在军略上励精图治。贾若便知道了,太子在暗示收拢贾家军,充实东宫的力量。

    如此重担压在肩上,贾若这些年一直如睡在刀尖。

    而云锦书是谁的人,更不消说。

    怎么将此事告知东宫,接下来的路怎么走,必须要弄清楚现在京城的情况。只可惜边关到京城之间路途遥远,延迟无法避免。瞬息万变的局势随时可能将刚刚筹备好的策略一举击溃。

    如是,如何是好……

    他思索良久,才继续落笔。

    这封信并不长,贾若用了特别的密令写法,藏了字在其中,之后仔细封好,交给参谋派心腹之人快马加鞭送往京城。

    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明明黄沙盖尸,贾若心里依然有着那么一丝的祈盼。

    或许云锦书……能回来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沙暴已经褪去,在络子坡的一侧甚至能看到蓝天了。

    达沓人的军队就在高耸的沙丘背后,这里有一片绿洲在白沙之中,细长的湖泊仿佛一条玉带镶嵌在黄金里。

    景色宜人,如果不去看达沓人腰上凶悍的马刀和堆在营帐外的干粪的话。

    云锦书从沙丘上面滑了下去,趁着达沓人还没注意到他的动静,迅速在沙子里滚了一圈,往旁边躲着走,像一条横着身子爬行的沙蛇。

    他的头发像达沓人那样系着许许多多小辫子,脸上抹着炭灰和泥水假装晒伤,达沓大部分部落的生活环境恶劣,人都不怎么洗澡,水那么重要,只能用来喝。所以云锦书观察了周围环境,只有这一片窄小的湖泊,他凭经验确保没有人会把自己脑袋按进水里洗掉这层伪装,

    而且也没那么容易洗掉。

    云锦书搓了一把脸,着晒伤已经快成真的了,他怀疑自己待上几年,会在这儿彻底变成一个达沓人。也不知道回去以后,晚晚会不会嫌弃自己变黑了。

    相比起托玻人过于明显的长相,中原人和达沓人的区别还没有那么大。

    但他依然没有贸然靠近敌方营地。

    战场上没有人会有机会细细端详一个人的脸,最多就是将领们相互看个熟络。可有机会看清楚云锦书长相的敌方将领,基本上都在看清的那一刻掉了脑袋。

    所以没人认得他的真面目,战场上都是以装扮来辨认将领,别说达沓人,连贾家军自己人里能认出云锦书真容的都屈指可数。

    哦对了,自己现在不叫云锦书。

    叫罗鹏飞。

    云锦书将那腰牌小心地塞进裤裆里。

    在叫“罗鹏飞”之前,自己暂时是个达沓人。

    他从地下爬上来之后,通过风向和气味辨认着可能驻扎军队的位置,那些地方必定生火,留意就能寻到几十公里开外。

    如果贾若不愧对他“飞虎大将军”的名号,那么他必定不会冒进地继续进攻,而是转头退回有补给的城外。

    如果他没这么做……那就算了,云锦书权当自己跟错了人。

    他等到天色逐渐变暗,达沓人开始陆续回营帐。

    这地方昼夜温差相差可怕,如果晚上没有找到能够避风防寒的去处,十有八九要冻死在外面,还有十之一二是被人捡走,看老天有没有良心白给一条命。

    云锦书决定蹭一把达沓人的火。

    他逆风从沙丘后面挪出来,将从地下带出来的血衣丢到反方向迷惑猎犬的嗅觉。这些畜生对血格外敏感,追击伤兵和军队撤退的方向很是得心应手。

    云锦书从被自己扭断脖子的人身上扒下来干净的衣服,沿着水道走了很远,身上都是牧民的羊膻味。

    看看狗子们更着急寻什么了。

    他那团血衣用干草包着,埋在顺风的位置。果然达沓人营地上守夜的狗都扬起了头,高声吠叫起来。

    云锦书小心翼翼地躲开,继续逆风藏起自己身上的微弱气息,离开血衣朝着营地的背向靠近。

    达沓人牵着狗出去寻找他藏起的诱饵,他顺利潜入其中一间刚空下来的帐子。
上一页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